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投资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石墨烯改性涂层新材料”项目所需废气治理设备及竣工验收项目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以密封报价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 询价内容
“石墨烯改性涂层新材料”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及竣工验收项目询价
二、 采购方式
询价
三、 资质要求
1.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要求
项目营运期搅拌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等有组织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生化池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标准。
项目污染物执行标准见表 5.2-2至表 5.2-5。
表 5.2-2 涂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5.2-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5.2-4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单位:mg/m3
表 5.2-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其他要求:
1、供方需按照上述标准使得项目符合南川区水江工业园区环评达标排放标准;提供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相关检测报告;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排污许可证。
2、供方需确保废气治理设备安全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并提供质检合格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相应资质证书,质保期一年。
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水江工业园,运输费用不计入本次询价范围。
3、供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4、甲方有权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其他未尽事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报价实行总费用包干。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价格。投标资料包含报价单(盖鲜章)、供应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案例。
六、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2日。递交可采取当面或快递的方式,递交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2期8号楼3楼 联系人:巫老师,联系电话:023-68655057。
七、评标办法
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机构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单位,由公司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备案号:渝ICP备20000426号